法考明起报名!这些注意事项,助你报名一!次!过!
明天
法考开始报名啦~
先别急
看下这篇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希望助你一!次!过!
6月10日0时至24日18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该网址也是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成绩单网址。
持内地学历报名的,其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需填报相关学历的学籍(考籍)取得时间,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学籍(考籍)取得时间需要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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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放宽条件地方名单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具体可参照司法部发布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
识别二维码查看《电子照片制作指南》
不得上传自拍照、海马体或其他艺术照,不得PS人像或背景底色;
不得穿着各类制服或佩戴徽章,不得穿着兜帽上衣或吊带装;
不得佩戴任何头饰、耳饰或颈饰;
发型须露出双耳、双眉和肩宽。
建议不要佩戴粗框眼镜,以免遮挡双眉或眼部,从而影响人像辨识,佩戴眼镜的应避免照片中镜片反光。
错误示范,这些请杜绝↓↓
制服照且佩戴徽章,不能用
海马体,发型遮挡了双耳双眉,不能用
非三个月内近照,不能用
佩戴粗框眼镜,遮挡了眉毛和眼部影响辨识,不能用
自拍照且佩戴颈饰,不能用
正确示范,请以此为准↓↓
交费截止6月28日18时。
报名时请按照司法部网站的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如有报名系统操作等技术性问题,可按司法部网站报名通道中公布的联系方式,询问技术保障公司进行解决。如有考试政策性问题,可拨打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电话进行咨询。
合肥市司法局 0551—65626278
淮北市司法局 0561—3053671
亳州市司法局 0558—5606700
宿州市司法局 0557—3029481
蚌埠市司法局 0552—2042867
阜阳市司法局 0558—2261644
淮南市司法局 0554—2795028
滁州市司法局 0550—3030024、3808286
六安市司法局 0564—3622018
马鞍山市司法局 0555—2426316
芜湖市司法局 0553—3878961、3878951
宣城市司法局 0563—3023962
铜陵市司法局 0562—2833313
池州市司法局 0566—3385030
安庆市司法局 0556—5701523
黄山市司法局 0559—2355357
安徽省司法厅 0551—65982133、65982105
温馨提示:报名期间,如因电话咨询量太大导致工作时间内电话占线、无法及时接通,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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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职业资格处 合肥司法行政
编辑:显宇 张倩
审核:欧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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